ID乃身外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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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自古谁无死 ,留取丹心照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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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仏英】单曲循环

我们会被短暂地爱着,然后再被遗忘。但是有这份爱就已足够;所有爱的冲动,都会回到产生这些冲动的爱里。甚至对于爱来说,记忆也并非不可或缺。在生者的国度与死者的国度之间,有一座桥,而那桥就是爱。它是唯一的幸存之物,它是唯一的意义。

第一章

睁眼。 

肯定不是自己的寓所——这是弗朗西斯的第一个念头。 

视线的聚焦显然还没有调整好,眼前是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 

哦,这么说也不对,他想到。随着夜视能力的逐渐恢复,他渐渐地看清了满布着油垢与水渍的天花板。如果没看错的话,墙角的那道细纹应该是裂缝? 

真是头痛欲裂。 

灰暗而带着一丝甜腻气息的空气里似乎飘着灰絮。不用再看了,他手指摸了摸敞开的胸口,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默默地想,这也不知是巴黎哪里的糟糕廉租房。 

万恶而又该死地可爱的酒精主宰了他的一切,让他的大脑一片空白,而且阵痛地要命。他可以打赌至少喝了五品脱红酒,而且还不知道是哪里的劣质干红。 

像哥哥我这种人,怎么可能受得了这种街头酒吧勾兑式的东西啊。波洛弗瓦先生——情人多得都够塞三辆巴士的情场老手,也不免有些忿忿地想着。 

等等,这下他终于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了。 

自己的背后的触感绝对不是什么席梦思,而是货真价实的又冷又灰蒙蒙的地板。 

还是水泥地。 

天呐!如果是自己在宴会上钓到了小美人,又怎么会让她(或者是他)到这种地方过夜啊,真是太对不起自己白白持有的酒店贵宾卡,和对方对自己的期待了啊。 

这下他真的有些理解不能了。 

窗外的一打车灯匆匆地向房内督了一眼,然后又了无趣味地和着隆隆的发动机声响奔去了远方。借由此光,弗朗西斯踉踉跄跄地从地上爬起来。手指在昏暗中翻动着,终于找到了一个较高的受力点。 

这个……他摩挲着,木头,对。床尾,对。但粗糙甚至是有些扎手的表面又让他更加灰心丧气起来,这是新床。 

通常来讲,新床意味着幸福的新人,美好的未来,以及一切可以值得诗人们赞颂吟咏歌功颂德的东西。但对他来说不是,婚姻是他与自由之间的枷锁。所以只能是另一种可能。 

他疲惫的眼神瞟向床上,不知是何人正在呼吸均匀地睡得正甜。夜太深,看不清细致的轮廓。 

这人能把自己骗到这种地方来,(虽然不知道她/他是怎么做到的)可一定不是什么善类。 

那还是走掉吧,呆在这里总感觉凶多吉少。 

他整理了下上衣,至少把自己拾擢得人模狗样。但下身他有些毫无办法了,摸遍了凉飕飕的地面,什么都没有,而身上只剩一条底裤。 

看来自己又度过了一个香艳的夜晚,他开始了进行自我安慰,边这么想着,边伴着愈演愈烈的头痛摸爬着走向墙边,再一寸一寸地寻找着门框的位置。 

整个过程他都发挥了惊人的定力,没有发出一点可疑的声音。简直与他平日里聒噪不休的样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重点不是这里,不知床上的人翻身时撞到了什么。总之,他还是心碎地听见了玻璃在地上变成碎末的声音。 

“哦!去他娘的弗朗西斯,你撞到什么了?!”床上的人被猛然惊醒,操着沙哑的伦敦口音骂骂咧咧道。 

很好,至少我们现在知道这是个讨厌的英国佬了。他悲悯地开始挖苦自己。 

只见黑夜中那人的身影逐渐显现,男子先是轻车熟路地给了自己旁边的床位(实际上根本没剩多少,现在弗朗西斯知道自己是被挤下来的了)一个看起来就很疼的手刀。发现落空后,他几乎是一锤子就打向了床头的开关。当黄浊的光线从足球形状(英国佬就喜欢这个)的崭新的卡通球灯流泻出来后。波洛弗瓦先生终于得到了看清对方相貌的机会。 

最常见不过的杂乱的金色碎发,墨绿而幽深,如同潭水般闪烁着焦躁的眸子。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没错,那两道粗的像毛毛虫,还摆出一个V字型的眉毛。则为青年英俊的脸庞带来一份孩子气。 

他觉得还是自己先开口才能主导剧情。 

“恩……这位不知名的小美人,啊先说明,我可不是故意要忘记你的名字的!那是因为……” 

他不由得顿了一下,一方面是因为弗朗西斯觉得这相貌实在熟悉,但血液里流淌的酒精却阻止了进一步的记忆。而另一方面是他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借口了,以前的那都用烂了。 

“唔……哥哥我虽然不知道这是巴黎哪里,但我一定会为你,为昨晚的事负责的,恩……就这样,别生气。” 

一般来说,弗朗西斯这招屡试不爽,但今晚显然是个例外,从头到尾都是例外。 

只见青年的脸由红转白,然后又转黑。眉毛竖得可怕,眼神也似乎是要把对方剁成几万片。 

他一把将覆在下身的被褥抛得干干净净,从床上蹦了下来,足底叩击地面,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男子快步走向前去,把正处在震惊中的弗朗西斯的脖子死死勒住。然后一字一顿地说到。 

“老子是亚瑟·柯克兰。” 

“恩。”弗朗西斯绝望而拼命地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不管他愿不愿意,弗朗西斯已经想起了一大半了。 

“而且老子和你这个人渣已经结婚两年半了!” 

完了完了我要死了。弗朗西斯似乎看到了自己被丢进多瑙河的结局,哦不!为什么自己把亲爱的小亚瑟给忘掉了,实在太作死了! 

忽然,柯克兰不说话了,只是狠命地盯着他。但弗朗西斯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似乎是酝酿了很久,柯克兰·终于以爆发性声调向对方大吼道。 

“还有最重要的是——你这个贱货!再说一遍,这里不是你那臭的要命的巴黎。这里是我大不列颠的国土——伦敦!!!” 

望着对方已经愤怒到颤抖的脸庞,弗朗西斯觉得自己这次真的死定了。 

明早我就会变成泰晤士河上的一具浮尸了吧,在巴掌袭来的那一瞬间前,这是他的最后想法。

第二章

”什么?你说你失忆了,还能再狗血一点么?“

 

眼前的青年带着活见鬼的表情在弗朗西斯面前不停地踱步,他显然已不满足于扯弄自己的头发,而开始眼神凝肃地指天问地,像是对什么看不见的精灵进行诘责。

 

而自以为信仰英国国教的法国男人在想,自己怎么就特么摊上了这么个神经病!

 

他在疼痛的刺激下记起自己在酒吧里看到这货,搭讪后约炮了几次,因为对方脾气不好正准备暗搓搓地分手来着,这怎么一闭眼一睁眼,都和他结婚两年半了呢。但他又确信自己没有落入什么诈骗团伙的精巧设计,因为他刚刚在电视里看到爱疯六发售的新闻,并且亚瑟·柯克兰还从床底拿出了一本又红又专的结婚证。

 

你看,那个笑得风流倜傥或者说傻了吧唧的,不就是自己吗。所以说,当时的弗朗西斯·眼瞎了·波诺弗瓦究竟是怎么想的啊!

 

凌晨四点,灯还没灭,这是一个睡觉太晚而起床太早的尴尬时间。弗朗西斯觉得自己应该喝杯热咖啡,而亚瑟柯克兰应该停止他那种令人发毛的侦探查偷情般的瞪视。

 

当他熟悉了这个公寓里的一切,并且总算是从犄角坷垃里翻出了一袋雀巢速溶咖啡后,觉得有件事必须要谈谈了。弗朗西斯取出一把一看就是宜家打折货的木质椅,正对着亚瑟坐上,自动忽略木工胶没有粘牢的部分发出的咯吱声,然后诚心诚意地说:“你看,天亮了我们就去找医生,如果找得回记忆最好,如果找不到的话……“他默默地将椅子向后一拉,躲开亚瑟拳头所能攻击的弧形范围。

 

”那我们就离婚吧,毕竟我没有那两年半的记忆,我不知道如何去爱你。“

 

亚瑟·柯克兰觉得自己真的是很累了,听到这话的时候居然发现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干脆在前一秒死掉好了而不是对着弗朗西斯的太阳穴猛击。可见疲倦对人意志力的蚕食有多严重。许多岁月里,他都将弗朗西斯对自己的溺爱当做理所当然,现在才发现,没有谁能够不计结果地付出,那些圣人所说的至理名言也只有圣人能够做到罢了,平常人只能做到转发。

 

“……你说得对。”他不愿意承认,但最终还是克服了自己的自尊。“我们需要在从医院回来后好好谈谈。

 

在弗朗西斯印象中,对还没见过几面的亚瑟评价是:个性十分突出,桀骜,嚣张,只有在吃饭时才能看出良好家教留下的底蕴。也许是这样的反差才引起了他的兴趣,弗朗西斯喜欢自由,他需要的是和自己本质相同之人的一夜狂欢,而不是被束缚,任何的道德规章对他来说最终只能简化成一句话:”不杀你刚上过的人。“

 

但现在问题来了。这个他所了解的亚瑟经过自己遗忘的两年半,虽然还是个暴力分子,但他懂得沟通了,说不定还指望着与这个躯壳白首老去——毕竟一次婚姻无论多么随便也是一种承诺。而自己大概就是那个改变他的始作俑者。现在弗朗西斯不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如此轻易地答应离婚,那种低沉的语气像是濒死者的告解——那最终会放开却在之前用尽全力紧抓住的手,必定不会使人轻松。

 

弗朗西斯被唤起了鲜有的怜悯,他搜磨出一件脏兮兮的红色袍子,披在像是被人抱走幼崽的虚弱母猫般的亚瑟身上,盖住他裸露在外的皮肤。轻抚着对方的额头,试图一点点化开那皱紧的眉。

 

“弗朗西斯,你曾经爱过我。”

 

“我知道。”

 

“是我犯了什么错吗?触怒了哪位该死的天神?”

 

“只是意外吧,别自作多情了柯克兰。”

 

“你承诺过……该死,为什么你都忘了!”

……

 

弗朗西斯已经在怜悯嵌入了一丝厌倦。虽然他有些唾弃自己但还是不由自主地冒了上来,无论如何,就算被说成冷血也罢。可他确实厌倦了这样一次次不被倾听的安慰,这种苦情桥段他从来都不喜欢。

 

所有的一切都是别人的回忆,别人的欢喜,又跟自己什么关系。

 

是时候该结束一切了。

 

 

从医院回来已经是下午了,期间只是在医院外面的中餐馆草草地吃过一顿午饭。亚瑟几乎是刚打开家门就毫无美感可言地倒在床上。弗朗西斯不太好受,但他已经开始收拾行李了——这是说,如果几件过时了两年的衣服和珐琅盘子牙刷什么的也叫做行李的话。还有,他准备把它们都扔在街道一拐弯的那个灰色垃圾桶里,而不是苦兮兮地带回法国。

 

他现在知道跟亚瑟生活了两年半的那个人是个职业画家,而粗眉小子现在是酒吧主唱,貌似还很受欢迎,不过两人的收入都很少。

 

看来曾经的自己居然为他放弃了高薪,来到这块被涂鸦小子占据的破地方。幸好自己的条件符合注销婚姻,所以只消请个律师就行了,他去银行看过自己的账户,虽然折了一半但还负担得起。弗朗西斯按下箱子的搭扣,抬起头来,试图将最后一眼留给这个屋子里相较之下最值得欣赏的物体。

 

亚瑟站在因为锈住而根本没有办法打开的窗户前,手里像是在紧握住什么,脊骨挺拔。他一直看着窗外,似乎弗朗西斯在收拾行李发出的声响和他完全不在一个世界。

 

作为礼貌,他觉得应该说些安慰的话,然后互道再见。弗朗西斯走向前去,拍拍肩,用余光扫了一眼对方手中拿着的物品。然后,任何离开此地的念头都无影无踪。

 

那是一条三色的缎带,红白蓝,象征着热情与自由。

 

幼时的自己被她误以为是女孩,而自己也没有去戳破,可却究其一生也无法开口。

 

那是死去的贞德留给自己的唯一信物。而幼时的自己过早的体会到什么叫做“一切都晚了。”他不知自己有多少次在午夜梦回时低声喃喃,为那未能说出的心愿。仿佛旧屋的烈火还是昨晚,女孩的笑容依旧清晰可见。

 

为什么会在他手上。

 

弗朗西斯只觉得没有思考的余地,伸出手想要夺回这担负了一整个灵魂重量的贵重礼物。可在刚握住亚瑟的手腕之际,才恍惚发觉,缎带一定是自己送给他的。

 

为什么自己会这么做。

 

他摸了摸脑后过长的发梢,确信这是不久前才解开来的。亚瑟·柯克兰——这个名字究竟有的是怎样的魔力,竟叫自己心甘情愿地为之倾地亲吻。他的目光停留在缎带之上的时间是这么久,以至于在半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保持这一个尴尬的姿势。左手拉住对方的腕骨而身子紧贴。

 

但亚瑟柯克兰却依旧像是活在他用回忆构筑出的玻璃城堡里,没有一丝声息。

 

而弗朗西斯决定要了解自己,而不是看着残机数不多时及时退出游戏。

 

他转过身,打开箱子的搭扣,将里面的零碎一口气全部散落在地上,故意发出很大的声响。这个方法奏效了,亚瑟侧过头,表情冷淡,像是硬币背面的浮雕里怏怏不乐的女王头像。

 

“我不打算走了。”

 

“……那你想起什么了吗?”

 

“不,”弗朗西斯摇摇头,看见对方失望的脸色又走近一步。“但是我觉得可以试着重新了解你。亲爱的小亚瑟,你不介意吧。”

 

“实际上我非常介意。“

 

虽然这么说,可亚瑟·柯克兰还是条件反射一般地冲到门口,锁死,像是害怕弗朗西斯会在一秒后反悔一般将缎带妥帖地放在胸前的口袋里。

 

”你曾经说过无论何时它都能唤回你的爱。当时的我以为你是个矫情的傻逼。”亚瑟放松地叹了一口气。“感谢上帝,让傻子的话永远是真理。”

 

 

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已经在公园的长椅上呆很久了,他记得自己要交这个月的保险金,当然,这件事完全可以在万维网上完成而不是作为去户外走动走动的理由。

 

他记得很多东西,对于他这个年龄段的老人来说显得相当不易——比如女王的生日,家里三只猫的花色,以及为什么爱亚瑟的理由。

 

这件事用记得显然太过敷衍了,正确的说,是一次次发现。这么说来是不是显得高端洋气一点呢,好吧,也许没有。

 

人过了六十,所有引以为豪的东西都只能归结为精神精神层面。他不再是当初的风华,甚至连拎一提牛奶很多时候都要靠马修帮忙。阿尔从不帮忙,他至小就不爱干家务,只是喜欢鼓捣电器。但弗朗西斯能感觉到他回来探望的时间却来越长了。

 

啊对了,说到为什么爱亚瑟这个事还值得嚼嚼舌根。他在冬日暖融融的阳光有些困了,竭尽最后的力气思考,好像是跟眉毛,对骂,和默契有关。他这一辈子因为亚瑟过得很热闹,比他想象中得还要尽兴。弗朗西斯不得不承认,当时没有走出门去简直就是最划算的买卖。那个亚里士多德还是柏拉图曾经说过“上帝造人的时候先是两个头、两双手、两双脚,后来才分开——自己大约是没造好,跟另一个头,另一双手,另一双脚哪哪都不合,但却又像是留着这世上最为共通的血脉。

 

没办法,他拿亚瑟一点办法都没有。

 

弗朗西斯躺在长椅上,为了避开略微刺目的阳光想换个姿势,却发现无法控制自己的身躯。他尝试大喊引起别人注意却也发现怎么都说不出口,这和跟衰老有关而和神经无关。他估摸着今日大概就是自己的终结,而明日永不再来,他并不畏惧,弗朗西斯没有为之后悔遗恨的事——这是很多人所奢求不得的。

 

公正的评价,他觉得自己的品行不足以上天堂而恶毒也不足以下地狱。这让他仅剩的思绪变得浑浊起来,自己会去往何处呢?弗朗西斯一点概念都没有。

 

那么,自己在死后,能不能见到亚瑟呢?

 

想到这一点,他的脑袋变得灵光了一点,并因此而感到一种陌生的恐惧。是了,如果这便是终结,他的愿望有且只有一个,再见见亚瑟——哪怕一眼,一个背影也足以忘怀。

 

弗朗西斯不要就这么温暖但孤独地死去。

 

这种愿望是这么强烈,以至于在永恒地睡去时,他紫色的眼睛还是睁得大大的——像是期待一场不会落幕的盛宴。

 

 

 

睁眼。

 

肯定不是自己的寓所。

弗朗西斯发觉自己身处酒吧,但他已经有几十年都没有进去过了。

 

也许是死前的走马灯剧场?他不明白,只是顺着人流涌动的方向看去。自己的身躯是这样强壮有力,甚至让他感觉很不习惯。

 

在令人炫目的红色灯光下,那是一个有着粗眉毛的青年,脸庞是还很青涩的模样。对方显然也注意到他了,于是很花哨地吹了一个口哨,然后在人们的喧闹声中走下台来。

 

“弗朗西斯,怎么这么晚才来?”

 

于是他大笑着抱住对方,再也没有任何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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